在香港破產是要收費的,就萛你不找律師亦都一樣需要付法庭的費用,有關的費用如下:
破產署收費: $8,650
法庭收費 : $1,045
這2筆費用合共是$9,695一定要先付出的,如果你找不出的話很抱歉,法庭是不會替你辦破產的。
而這2筆只是香港政府收的費用,如果你要找律師代辦,律師費大約是$2500-$4500不等。
很詳盡的解釋!! 謝!
謝謝讚賞,請支持我一下。
好人 : 很詳盡的解釋!!謝!
如果沒有這筆錢攪破產,又無能力還錢,銀行已經開始收數,咁債務人可以點?
真係無辦法,因為連法律援助處都唔會幫到你的,唯一方法係問家人朋友借錢來破產。
END : 如果沒有這筆錢攪破產,又無能力還錢,銀行已經開始收數,咁債務人可以點?
臥龍先生 : 你參考番我呢篇文章就可以啦細蚊 :一係你教我填啦.....我唔識填呀....唔該......
想請問臥龍先生, 自己攪破產與找律師攪破產有甚麼分別? 是否律師在一,兩天內便會通知債主, 停止追債? 而自己攪則要等待法庭兩個月後貝頒令先能通知債主?
很心煩, 謝謝解答!